【徵才】本校電子物理學系/物理研究所國科會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計畫助理1名

【光復校區】
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

電子物理學系/物理研究所國科會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計畫助理1名
一、職稱:計畫助理(儀器操作員)
二、工作項目:操作與維護高精密度磁性量測系統及其它相關行政事項。
三、公告期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10日。
四、僱用期間: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6月30日。(最快到職日:即日起)
五、待遇:依本校計畫專任工作人員薪酬支給標準表。
六、資格條件:大學(含)以上,具理工背景,有強烈責任感。無經驗者可
七、消極資格條件:
  (一)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、姻親關係。
  (二)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-1條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形:
    1.有性侵害行為,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。
    2.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,非屬情節重大,經機關(構)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。
  (三) 不具在學身分(在職專班除外)。
八、上班時間: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(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)
九、上班地點:□陽明校區 █光復校區 □博愛校區 □六家校區 □歸仁校區 □北門校區 (□含各教學醫院)
十、其他:
  (一) 特別休假:依勞動基準法辦理。
  (二) 試用期: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,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,依規定進用;不合格者,停止進用。
十一、 應徵方式: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,並註明應徵職稱,於112年6月10日前Email至estherchang@nycu.edu.tw
  (一) 最高學(經)歷。
  (二)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。
  (三) 個人自傳、履歷表(請以A4直式格式,內容含自傳、個人照片、工作經歷、證照資料、個人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)
   ※應聘資料收件後一週內通知是否參加面試。
十二、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-1條所訂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事。
十三、 洽詢: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(03)5712121轉分機號碼56198 張小姐 
十四、 備註:
  (一)正取1名,得備取至多2名。
  (二)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,得予從缺。